各二级学院:
为了更好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,根据《普洱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减免对象
我校在校且符合《普洱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中减免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。
二、报送方法
1.符合减免条件的同学提交申请,附证明材料,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相关表格。
2.学院初审后按照规定的表格填写汇总,并将纸质材料由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,同时发电子文档。
三、报送材料的整理顺序
学费减免汇总表(分类汇总)、学生材料(按汇总表顺序报送)。
四、报送时间
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。
五、各类别需提供的证明材料:
1.烈士子女:需提供政府发文或烈士证或当地民政局开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;
2.见义勇为家庭子女:需提供政府发文或颁发证书等相关材料;
3.孤儿:需提供孤儿证或当地民政局出具的相关材料;
4.优抚家庭子女:需提供优抚证或当地民政局开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;
5.特少民族、普洱学院对口支援地学生: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材料;
6.残疾学生:需提供残疾证或当地民政局开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1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