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21-04-23 点击数:
依据《普洱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《普洱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,学生处严格按照评审程序、标准核定名额,下发了《关于评选2021年校级奖助学金的通知》,各二级学院按照程序初审,学生处组织召开评审会,确定初评名单,黄俊丽等250名同学获校级奖学金,潘婷等600名同学获校级助学金,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提交书面反馈意见。
公示时间为:2021年4月23日-2021年4月29日
反映渠道:学生处,电话:3025823
学生工作处
2021年4月23日
版权所有:Copyright ©普洱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 武装部
联系电话:0879-3025823 地址:云南省普洱市学苑路6号 邮编:665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