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洱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普洱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普洱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普洱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普洱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》评选要求,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评选,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(处),共评出国家奖学金12人,国家励志奖学金236人,省政府奖学金11人,省政府励志奖学金34人,国家一等助学金2764人,国家二等助学金(财政拨款)577人,国家二等助学金(校发)252人,校补一等96人,校补二等24人。现将评选结果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10月21日前与学生工作部(处)联系。
学生工作部(处)电话: 3025823
附件:公示学生名单
普洱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
2021年10月14日